一、办理要素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 实施编码:1143040035556004XC3000121008000 (二)适用范围:衡阳市辖区内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 (三)事项审查类型:行政许可 (四)审批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2004第412号)第183条规定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资格审批由商务部、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2.《湖南省商务厅雷速体育,雷速直播取消和下放成品油经营资格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商运〔2019〕15号) 3.《湖南省商务厅雷速体育,雷速直播做好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和"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湘商运〔2020〕11号) (五)受理机构: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商务和粮食局窗口 (六)决定机构:衡阳市商务和粮食局 (七)数量限制:符合衡阳市成品油分销体系发展规划和加油站设置间距相关规定 (八)办理条件: 1.符合我市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及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2.具有长期、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与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签订3年以上的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 3.加油站的设计、施工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并通过自然资源、应急管理、住建、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气象等部门的验收; 4.具有成品油检验、计量、储运、消防、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 5.从事船用成品油供应经营的水上加油站(船)和岸基加油站(点),除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当符合港口、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水域污染等有关规定。 (九)禁止性要求:略 (注:法律法规设定的条件外,地区差异性禁止要求。如有地区差异性禁止要求,请分项列入,没有填无。) (十)申请材料目录: (1)新建加油站规划确认文件申请 1、《湖南省新建加油站(点)申报表》(原件,一式三份) 2、企业(或自然人)出具的申请文件(原件) 3、县级商务和粮食部门出具的实地察看证明文件,察看人必须签字,并加盖该局公章(原件) 4、加油站地理位置及周边示意图(非城区提供建设地点前后10公里及叉路3公里以内示意图;位于城区的,提供半径1.8公里范围内示意图,标明主要道路、方向坐标、周边加油站名称、及该站与周边加油站的间距)(原件) 5、企业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是企业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申请名称与规划名称不一致时,还需提供《企业名称登记保留意见书》或以新名称办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重新申报的,还需提供已批准的《湖南省新建加油站(点)申报表》(原件) 8、重新申报时,现在申请单位或自然人与之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原获批企业(或自然人)放弃建设声明(原件)、原获批企业营业执照和新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改、扩、迁建加油站规划确认文件申请 1、《湖南省加油站(点)扩(改)、迁建申报表》(原件,一式三份) 2、企业(或自然人)出具的申请文件(原件) 3、县级商务粮食局出具的实地察看证明文件,察看人必须签字(原件) 4、加油站地理位置及周边示意图(非城区提供建设地点前后10公里及叉路3公里以内示意图;位于城区的,提供半径1.8公里范围内示意图, 标明主要道路、方向坐标、周边加油站名称、及该站与周边加油站的间距)(原件) 5、企业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是企业的必须提供法人身份证) 6、《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 7、原名称与新名称不一致时,还需提供《企业名称登记保留意见书》或以新名称办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8、重新申报的,还需提供已批准的《湖南省加油站(点)扩(改)、迁建申报表》(原件) 9、重新申报时,现在申请单位或自然人与之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原获批企业(或自然人)放弃建设声明(原件)、原获批企业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法定代表人、名称、地址变更 <1>法定代表人变更 1、《湖南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申报表》(原件,一式三份) 2、《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 3、加油站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申请文件(原件) 4、原法人、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新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原件、个人独资企业可不提供) 6、若该加油站为合伙经营,需出具法人变更相关的股东协议,所有股东签字;若为个体经营,属于夫妻、父子、父女、母子、母女等亲属之间变更法人的,需出具新旧法人的关系证明(派出所证明或户口簿)(原件)
*投资主体发生变化的 7、《成品油经营企业暂时歇业/注销申请表》(原件) 8、新经营单位或法人签订的成品油供油协议(复印件) 9、批发企业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复印件) 10、新经营单位的检验、计量、消防、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11、转让、合伙、入股协议或其他投资主体发生变化时相关方签订的合同、协议(复印件) 12、协议相关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租赁经营 13、租赁协议(原件) 14、出租方及承租方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2>名称变更 1、《湖南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申报表》(原件,一式三份) 2、《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 3、用新名称办理的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登记保留意见书》,水上加油船需提供船籍管理部门的船舶名称变更证明(原件)
*投资主体发生变化的 4、《成品油经营企业暂时歇业/注销申请表》(原件) 5、新经营单位或法人签订的成品油供油协议(复印件) 6、批发企业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复印件) 7、新经营单位的检验、计量、消防、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8、转让、合伙、入股协议或其他投资主体发生变化时相关方签订的合同、协议(复印件) 9、协议相关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地址变更 1、《湖南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申报表》(原件,一式三份) 2、《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
3、不涉及加油站迁移的,提供经营场所合法使用权证明(原件);加油站位置不变,仅地名称呼变更的,提供民政部门行政区规划调整或地名变更的相关文件(原件)
(4)遗失、损毁,补发证书 1、《湖南省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遗失补证申报表》(原件、一式三份) 2、《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正副本全部遗失的提供复印件,县(市、区)成品油管理部门写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该县(市、区)商务部门公章;只遗失了正本或副本的提供未遗失部分,已损毁的提供损毁后的正副本(原件) 3、加油站说明原因的书面文件(原件) 4、市级以上报刊登载原证书作废声明(原件)
(5)竣工验收及《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发放 1、《湖南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发放登记表》(原件,一式三份) 2、企业(或自然人)出具的申请文件(原件) 3、成品油供油协议(复印件,申请单位具有成品油批发资质的可不提供)
4、批发企业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6、证明法定代表人任职的相关文件(原件,法人代表与营业执照一致的可不提供) 7、水上加油站(船)还需提供船舶所有权证明、有效的船舶检验证书及满足水域管理部门准入条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8、已批准的《湖南省新建加油站(点)申报表》或《湖南省加油站(点)扩(改)、迁建申报表》(原件) 9、《企业名称登记保留意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10、加油站及其配套设施的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所有者与土地所有者一致的或水上加油站/船可不提供) 11、《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批准确认文件(复印件,水上加油站/船可不提供) 1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非城镇规划区内的可提供规划部门其他证明材料,水上加油站/船可不提供) 1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非城镇规划区内的可提供规划部门其他证明材料,水上加油站/船可不提供) 1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投资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可不提供,水上加油站/船可不提供) 15、《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水上加油站/船应提供证明消防安全的相关材料) 16、由第三方检测公司出具的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或环保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排污许可证》(复印件) 17、《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或防雷装置检测报告(复印件) 18、加油机计量合格的《检定证书》(复印件) 19、《湖南省成品油零售企业(项目竣工验收)情况登记表》(原件,一式三份) 20、检验、计量、消防、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2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水上加油站/船可不提供) 23、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招标、挂牌)成交确认文件(复印件,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供) 24、土地租赁协议、出租方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供) 25、《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提供)
其他资料(根据审核机关的要求提供) (十一)申请接收: 受理地点: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商务和粮食局窗口 联系电话:0734-8969007 (十二)办理基本流程:受理、审核、许可、发放证书 (十三)办理方式:网上办理和窗口办理 (十四)办结时限:自受理之日起至许可决定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办结 (十五)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十六)审批结果:线上审批,线下发证并予以公示 (十七)结果送达:自行领取 (十八)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可以自行登录网站(https://cpy.rainfo.cn:9998/a/login)上查询办理进度 (十九)咨询途径: 窗口咨询: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商务和粮食局窗口工作人员负责对申请人咨询、疑问现场给予解释答复。咨询电话:0734-8969007。 (二十)监督投诉渠道: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监督电话:0734-8969200。 (二十一)办公地址和时间:衡阳市蒸湘区华新大道1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商务和粮食局窗口,政府部门正常工作日。 (二十二)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网址(https://cpy.rainfo.cn:9998/a/login)
二、办理流程 (一)岗位责任人: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商务和粮食局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与权限: 1、对许可条件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 2、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要求的,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做出行政许可决定; 3、对申请材料不齐全、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做出不予受理申请决定的,将其申请材料退回,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三)时限:二十个工作日
三、附录 (一)流程图(见附件1) (二)证书样式(见附件2)
四、有关说明 本《服务指南》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相关内容的修改变动情况和工作实际要求,予以实时更新。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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